第214章 离家出走的代价 (第1/1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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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福南之所以这样惊讶,那是因为舞台上表演剑舞的女子竟是之前跟着他们十几天的那个“假小子”。

是的,沈洁玲被卖到了醉仙楼。

沈洁玲为啥被卖?事情还要从沈洁玲决定独自到江南说起。

和张家商队分开之后,沈洁玲开始的几天还觉得自己一个人没问题,可是慢慢地她因为江湖经验不足,渐渐发现自己失算了。

沈洁玲出门时将自己这些年攒下的银钱和首饰都带上,一路上她都用银钱买吃食,倒也能吃好喝好。可是随着她慢慢走到人烟荒芜的山林中时,沈洁玲身上带的干粮也吃完了,沈洁玲没办法,只能在山中打猎。

沈洁玲从小跟着她爹沈镖头练武,可实战经验很少,再加上她没学过打猎,想要填饱肚子更难,没办法她把自己从家中带来的小毛驴给杀了吃掉,这才有食物支撑她走出大山。

沈洁玲好不容易找到一个村庄,身上早已又脏又乱。好在村中的农户比较热情,虽然吃食少,但还是给了些吃食给沈洁玲,沈洁玲感动不已,再看看村庄中的农户生活困难,心一软就把自己身上的银钱一股脑全给了村中帮助她的人。

沈洁玲想有了吃食,自己根据村民提供的路线找到离她最近的镇子,自己再把带出来的首饰卖了,自己又有了银子,到时多买些吃食,到江南肯定没问题。

当沈洁玲按照计划找到一个小镇,她交了两文钱的入城费,还没等她找到当铺,一个七八岁的小孩撞了她一下。

沈洁玲急忙扶住那小孩:“你没事吧?走路怎么不看路呢?下次可得注意一点。”

那小孩还没等沈洁玲说完,看了沈洁玲一眼就跑远了。

沈洁玲看着那孩子的背影,嘀咕了一声:“这小孩真没礼貌,撞到人也不知道说声抱歉。”

很快沈洁玲的目光便被街道两边的各种吃食吸引,沈洁玲便也没去理会那孩子撞自己的事,她摸了摸肚子,闻着各种吃食散发出来的香味,不由地咽了咽口水。

“我得赶快去当铺把首饰当了,我要吃一整只烧鸡!”沈洁玲美美地想着,按照旁人指的地方进了当铺的门。

“我的荷包呢?”沈洁玲将身上都摸了一遍,就连身后背的包袱全部散开,也没有找到装着首饰的荷包:“我明明记得我就放在我这里的呀,怎么会没有呢?”

当铺伙计看着浑身脏兮兮的沈洁玲,讥讽道:“怕不会是有人把你荷包偷走了吧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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